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05-21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2年4月19日
【打印】
【关闭窗口】
阅读:4190
相关推荐
更多>>
- 广西KAD622LED巡检防爆电筒2023已更新(今日/报价) 2024-06-15
- 新疆DD6310A多功能防爆手提灯2024已更新(今日/商情) 2024-06-15
- 吉林CPHS-633B强光防爆探照灯2023已更新(今日/新产品) 2024-06-15
- PET挤出G20FR周口 2024-06-15
- PET高流动5001成都 2024-06-15
- PET低翘曲HY-C01清远 2024-06-15
图片资讯
更多>>